地铁安全保护区
时间:2022-06-29 06:25:51
地铁车辆在轨道交通线路上运行,必须确保沿线周边环境安全,沿线周边环境内的各种活动不得对轨道交通运行安全造成威胁,这个空间称作保护区。对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,才能避免在轨道交通沿线保护区内施工、作业可能对轨道交通线路隧道、结构、建筑物、车站、设备、设施等相关行车设备设施造成安全隐患和损坏。
地铁安全保护区的范围
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在以下范围设置控制保护区:
1、地下车站(含地下通道)、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。
2、地面车站、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。
3、车站出入口、通风亭、变电站、跟随所、冷却塔等建筑物(构筑物)、设备外边线外侧10米内。
4、城市轨道交通专用电缆沟、架空线等供电设施及室外给排水设施(含排水检查井、给水水表井、化粪池、消火栓、水泵接合器、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)外侧10米内。
需要报审的施工作业
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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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、构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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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掘、爆破、地基加固、打井、基坑施工、桩基础施工、钻探、灌浆、喷锚、地下顶进作业、降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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敷设或者搭架管线、吊装等架空作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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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土、采石、采砂、疏浚河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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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,埋设电缆、管道设施,地下坑道穿越地铁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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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面积增加或减少安保区范围建(构)筑物载荷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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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焊、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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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地铁出入口、风亭、冷却塔等设施、设备进行围圈作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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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可能危害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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